姚明一代、女兆日月、姚明餐厅、姚明叶莉⋯⋯这些商标正躺在国家商标局等待审批的流水线上。
车子开过始建于北宋年间的泉州洛阳桥,桥头那边是惠安县洛阳镇地界。沿路摆放着许多一两米高的观音、弥勒佛和毛泽东的石像,那就是在东南亚备受推崇的“惠安石雕”。再往前不远到一个岔路口,就能看到路边的福建正大集团。
在以运动鞋业为城市品牌的福建省泉州市,类似福建正大集团这样的二三线企业俯拾皆是。与安踏、特步、361 和匹克相比,福建正大无论在市场还是品牌上都少有人知。之所以引人关注,与他们旗下一个名为“姚明正大”的运动品牌密不可分。疑点在于,福建正大在其“姚明正大”的品牌里使用了“姚明”字样,是否经过了姚明的授权?如果没有,是否已构成侵权?
据当地人透露,福建正大始创于1984年,而“姚明正大”的启动则始于2006年。翌年,“姚明正大”的品牌广告和专卖店陆续在全国二三线城市落地。一些城市的街头和专卖店还打出了有硕大姚明背景的广告,辅以这样的广告语——“我的篮球,不是盖的”。
“姚明正大”最初启动时,曾与当地的一家广告公司“骆驼品牌”有过合作。公司老总郑煌专回忆,大约在2006年双方合作了半年多,主要为“姚明正大”提供视觉展示的服务,包括招商手册、展厅设计等。郑煌专介绍,在泉州一个运动品牌的推出大致要经历几个阶段:形象定位——产品开发——展厅展示——招商会订货会。“那时刚启动,(他们)内部架构比较乱,做起来很累。”
至于为何叫“姚明正大”,郑煌专说:“据我了解,当初好像是一个自称是姚明早期教练的人主动找来的。那位教练好像姓严,现在已经走了。”姚明早期教练与福建正大合作的说法,也得到了匹克集团董事长许景南的证实。“可能不合法,但具备可操作性。
在与正大合作前,这位教练还与另一家泉州鞋厂合作过。”
“在泉州鞋界,类似擦边球的事情不少,比如晋江的乔丹、科比、阿迪王这些品牌。
这些企业很多是上一代人辛苦打拼出来的,他们的文化素质、法律意识偏低,现在基本上都由二代孩子在接班运作。
而且企业运作一个品牌,很难一下子说不做就不做了。(正大) 可能一开始不是很懂,有人主动过来要合作,做就做了。在中国,这也是一种营销策略。”郑煌专说。
2007年8月,耐克公司在与晋江两家制鞋企业的侵权官司中获胜。这两家公司被指非法使用了“飞人乔丹”(A i r Jordan)的标志,法院判定两鞋业公司分别向耐克赔偿10万元和9万元。而另一家同样在晋江的“乔丹(中国)有限公司”,则分别在2002年和2008年成功申请到了“ 乔丹” 和“乔丹专业篮球运动装备;专为中国消费者量身定做”两个注册商标,有了合法地位。
郑煌专说,福建正大似乎正在逐渐淡化“姚明正大”的色彩,泉州的专卖店里见不到任何有姚明背景的广告。
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找到四个申请号为5005659、5005660、5005664、5005665的“姚明正大”商标,申请日期为2005年11月16日,申请人为郭敬清。而郭敬清就是福建正大集团的总经理,公司由其父一手创立。时至今日,“姚明正大”仍未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注册申请。
当记者试图约访郭敬清时,他以几个小时后即将出国为由,拒绝了采访。
泉州当地一位律师表示,在中国商标注册一般采用自愿原则,只有对某些涉及国计民生或人身健康的特殊商品,比如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,才要求必须使用注册商标。《商标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,必须申请商标注册,未经核准注册的,不得在市场销售。”
可见,“姚明正大”不需成为注册商标,就能进行生产销售,但只能打上“T M”标识。这里涉及到两个标识的区别:“TM”和“®”。“TM”只是表示国家商标局受理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,但尚未通过核准;“®”则是“注册商标”的标记,表示该商标已通过注册申请。但在“姚明正大”的广告上,记者看到有些经销商打出了“®”的标识,这已经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。
除了“姚明正大”,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,还有其他35个以“姚明”起首的商标名正在申请注册。上海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也在2006年1月申请“姚明正大”的注册商标。此外,他们还陆续申请了“姚明;OBC”、“姚明一代;YAOMING ERA”、“姚明运动营”、“ 姚明正义”、“姚明世家”等商标。其中,“姚明一代”运动鞋在2004年开始销售。现在他们的主打产品是“姚明;OBC”品牌运动鞋。
该公司负责品牌开发的一位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我们的鞋子和耐克、锐步的姚明鞋不是一回事,与姚明将来出自己品牌的鞋子更无关。我们只是注册了‘姚明一代’的商标,生产高端运动鞋和服装。” 注册了这样的商标,是否构成侵权?该工作人员回答说:“我们比姚明本人注册在先。”但实际上,包括“姚明;OBC”、“姚明一代”在内,上海大鲨鱼申请的商标中无一通过审核。
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,广东汕头有个人申请了名为“姚明;女兆日月”的注册商标,商标类别为卫生巾、卫生女裤等女性用品。还有两个地址为山东沂南县和北京朝阳区、名字同样叫姚明的人,申请了“姚明贝斯特” 、“ 姚明餐厅”的商标,也未通过商标局审核。甚至还有人申请了“姚明叶莉”的商标。
在36个以“ 姚明” 字样起首的商标申请中,只有两个通过了核准。其中一个当然是姚明本人,他在2002年8月申请了12个不同类别的“姚明”注册商标,都在2004年通过审核。另外一个幸运儿来自福建晋江,他在2003年11月申请的“姚明城堡”于2007年1月成为注册商标,商标类别为婴儿全套衣,商标专用权期限10年。
郑煌专说:“就算姚明知道有‘姚明正大’的品牌,只要该品牌影响度不是很大,或者没有负面影响,一般都不会去追究。再说了,姚明可能也见多了,全国不知道有多少个‘姚明××’。”
商标注册专家表示,“抢注”要有“恶意”的前提,并不是一定要叫“姚明”,才能注册“姚明××”的商标。不过依照惯例,只要商标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,或者利益相关人提出异议,商标局一般都不会通过审核。
姚明中方经纪人陆浩说,2002年姚明赴美后,姚之队专门聘请了一家商标事务所进行注册事件的监控。对于“姚明正大”的侵权行为,他们已经有所发觉,并已经着手通过法律方式寻求解决此事。
在泉州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山路上,记者寻找良久,找不到一家“姚明正大”的专卖店。最后在一条名为南俊路的小街上找到一家,门面主标识为红底白字的“正大体育”,下面才是“姚明正大”的小标识。入口处放了一个促销广告牌:“全场3.8折,鞋类单品50元起,服装单品28元起”。
走进店里,问导购员“你们与姚明什么关系”、“为什么叫‘姚明正大’”,回答一律是“不知道”。记者拿起一双鞋,鞋帮上有“YMzhd”的标识,鞋舌上是鲜红的“11”。
不知道是否巧合,姚明在火箭的号码就是11号。